畢業證丟失者,可持畢業生登記表原件、單位開具的畢業證書丟失證明信、省轄市及以上級別黨政機關報刊登的畢業證遺失聲明及本人二寸免冠照片一張到省自考辦補辦畢業證明書。畢業證明書與畢業證具有同等效力。
因畢業生個人保管不善,造成畢業證書污損的,不予換證,責任自負。
根據教育部《關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管理工作規定》的相關內容,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遺失、損毀,不予補發原畢業證書,可補辦畢業證明書。畢業證明書具有與畢業證書同等的效力。
補辦畢業證明書流程如下:
1.畢業證書丟失后,考生應在省轄市及以上級別黨政機關報刊登畢業證遺失聲明。遺失聲明格式如下:
自學考試畢業生×××,身份證號:×××,畢業證書遺失,證書編號:×××,聲明作廢。
2.遺失聲明刊登后,考生須攜帶下列材料,到省考辦填寫《補辦畢業證明書申請表》,等待審核。
(1)刊登遺失聲明的報紙
(2)畢業生登記表原件(或復印件加蓋檔案保管部門印章)
(3)單位出具的丟失證明信
(4)兩寸免冠照片一張
3.經省考辦核實無誤后,可補發畢業證明書。
4.省考辦每周三接受補辦畢業證申請,其他時間不予辦理。原則上辦理時間為一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