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同學報考鄭大自考助學,除了自考學歷含金量高外,還有很重要的一點就是想取得本科學士學位。下面為您講解一下關于申請學士學位的相關步驟:
1 、鄭州大學自考本科畢業生符合學士學位審批條件,于發畢業證的同時(一般3月初)向當地教育考試院或自考辦公室提出申請,填寫學士學位表一式2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張;
2 、市考試院或自考辦對申請人檔案材料(包括本科畢業生鑒定表、畢業論文原件及論文成績單)和畢業生填寫的學士學位評定表進行審定,無誤后,于3月底報省考試院;
3 、省考試院整理匯總各市地申報的學士學位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將考生檔案材料與學土學位名冊于每年4月推薦給有授予權的主考學校;
4 、6月底主考學校學士學位主管部門和學術委員會按要求對申請學位者逐個評審,評審合格,授予學士學位,未通過者不再補授。